办事指南
来源:造价站

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备案  
(一)政府投资项目告知性备案。
(全部使用财政性资金或财政性资金占主导地位,以及财政性资金占比低但政府拥有项目建设、运营实际控制权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1、申办人:招标人和编制人 
2、办理流程: 申办人网上申报资料---经办人受理---备案核验---现场核验资料原件、交纸质资料、取备案意见书---档案移交。 
3、网上申报需提供的资料:
1)出资证明(上传扫描件)
2)唐山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工程预算项目审定单(上传扫描件)
3)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上传电子文档、封面签字盖章扫描件)
4、需提供纸质资料: 
1)唐山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工程预算项目审定单(复印件);
2)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封面(签字盖章原件);
5、办理时限:即来即办,要件提供齐全,即刻办理备案手续。
6、联系电话:2035384、2045031(账号申请)

(二)其他项目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备案
1、申办人:招标人和编制人 
2、办理流程: 申办人网上申报资料---经办人受理---备案核验---现场核验资料原件、交纸质资料、取备案意见书---档案移交。
3、网上申报需提供的资料: 
1)招标文件(不含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 
2)发改委立项批文(上传扫描件); 
3)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电子文档; 
4)参加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的造价工程师的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及注册执业证书扫描件;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扫描件;
5)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质量备查表。
 4、需提供纸质资料: 
1)发改委立项批文(复印件);
2)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封面(签字盖章原件);
3)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质量备查表。
5、承诺时限:五个工作日内提出查验意见,无意见的办理备案手续。
6、联系电话:2035384、2045031(账号申请)


二、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 
(一)申办人:发包人和承包人 
(二)办理的流程:  申办人申报资料---经办人受理---备案核验---申办人取件---档案移交。
(三)申办需提供的资料:
 1、竣工结算文件(留存);
 2、编制及审核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存);  
 3、备案的施工合同复印件(留存);
 4、工程款支付情况表(留存);
 5、建设工程结算备案书(四份)(留存一份);
 6、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工程款拨付的需提交双方认定的工程项目结算还款计划协议书(留存);
7、建设、施工单位经办人员的法人委托书(留存)。 
(四)承诺时限: 自收齐备案材料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办理备案手续。

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费率测定
(一)申办人:承包人
(二)办理的流程:     申办人申报资料---经办人受理---核对资料---现场查验---测定---报主管站长复核---报站长批准后办理测定手续。   注:工程所在地位于县区(除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的,由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测定初步费率后报市造价管理站核准。    
(三)申办需提供的资料: 
 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费率测定申请表(留存);申请表模板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评价表(留存);  
 3、招标文件及电子版(复印件留存,查验原件);  
 4、中标通知书(附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查询结果)(复印件留存,查验原件);   
 5、发包人留存的中标人投标文件(正本)及电子版(复印件留存,查验原件);  
 6、备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经办人、备案号、日期应齐全)(复印件留存,查验原件);  
 7、《建筑施工总平面图》(复印件留存,查验原件);  
 8、现场评价结果在85分以上(含85分)的工程项目或特殊工程项目,应提供能够体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总体投入情况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临时设施分别投入证明及费用开支明细。  
(四)承诺时限:  自收齐资料起五个工作日(85分以上的项目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