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
关于做好建筑工程造价计价专家库续聘或
更换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造价管理站: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工程计价活动管理,充分发挥行业专业人员技术优势,根据《河北省建设工程造价 计价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对建筑工程造价计价专家库进行续聘或更换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要求
河北省建筑工程造价计价专家库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廉洁自律,能够积极认真、客观、公正地 行使专家的权利并履行义务;二是熟悉工程造价计价相关政策、法规,熟练掌握国家和本省计价依据及办法、规定;三是建设单位、施工企业、造价咨询企业专业技术骨干,具有较高的造价技术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解决复杂疑难的专业技术问题;四是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五是身体健康,年龄在65周岁以下。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根据从事工作情况从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仿古建筑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专业中选取填报专业。
二、上报程序
由本人申请或单位推荐,于2018年8月3日至2018年8月15日,携带①《河北省建筑工程造价计价专家申请表》(附件1)一式三份②职称证书、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③主要工作业绩、著作成果、荣誉奖励等证明资料,到企业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报名。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申报人员初审合格后,填写《建筑工程造价计价专家初审合格人员汇总表》(附件2),于2018年8月16日将《建筑工程造价计价专家初审合格人员汇总表》、《河北省建筑工程造价计价专家申请表》及相关申报材料一并报省站审定。
请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严格把关,切实把长期从事工程造价工作、专业技术水平高、能力素质强的工程造价专业技术人员推荐上来,防止弄虚作假,确保工作质量。
联系人:赵云霞 联系电话:0311-87803804
附:1、河北省建筑工程造价计价专家申请表
2、建筑工程造价计价专家初审合格人员汇总表
河北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
2018年7月31日